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医保局印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11日应询表示,出台《暂行办法》是落实十九大提出逐步为在大陆台胞提供同等待遇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两岸社会保障和公共资源共享重要主张的具体举措,意味着在大陆就业、居住、就读的台胞可以和大陆居民一样,享受国家提供的相关福利制度。
朱凤莲说,《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台胞享有参加5项社会保险的权利,其中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由大陆用人单位缴费,完全不需要参保台胞个人缴纳任何费用,切实有效提升了台胞在大陆参保的社会保障范围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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