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州新闻网官方网站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国际新闻 民生新闻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军事新闻 体育新闻
部委信息 政坛人物
时事观察 政策解读
法治生活 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 食品安全 生态环保
健康卫生 房产商情 财经在线
娱乐资讯 旅游天下 科技之窗
文化名人 文化产业
中华情缘 书画收藏
报料投稿 查询系统
您所在的位置:兰州新闻网 > 科技之窗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时间: 2014-01-06 00:42 作者:威展 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

 

 

留言查询

[ 共931页 9309条信息 ]

    姓名: 李可 [置顶]

提问时间: 2013-04-25 11:22:36

提问类型:[ 业务咨询 ]

问题: 您好!请问课题研究人员在外参加科研技术方面的培训发生的培训费能从科研课题(如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的“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中支出吗?如不能,应从哪个科目支出?盼复,谢谢!

答复: 培训费可以在“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姓名: 姚晴 [置顶]

提问时间: 2013-04-17 10:10:53

提问类型:[ 业务咨询 ]

问题: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建实验动物房的标准可以在哪边查吗?比如必须要有什么设施?

答复: 请参考gb14925-2010 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

 

    姓名: 李娓 [置顶]

提问时间: 2013-03-23 13:20:06

提问类型:[ 政策咨询 ]

问题: 我想问一下,从财教【2011】434号“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下达后,《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有没有新版本?还是只有2007年成文的?

答复: 您好!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428号)目前未作修订,仍然执行。《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主要适用于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等主体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经费管理,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也参照执行此办法。

 

    姓名: lqq [置顶]

提问时间: 2013-03-22 15:31:31

提问类型:[ 业务咨询 ]

问题: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研助理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教技[2010]4号),高等学校可根据所承担科研任务的需要,自主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学校应按照国家和当地相关规定为科研助理办理参加相关社会保险。科研助理的薪酬经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科研项目经费和学校其他经费等多渠道筹集。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时,能否将这些科研助理的劳务报酬纳入项目预算申请?能否将科研助理的社保费用列入项目预算申请?

答复: 《高等学校科研助理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教技[2010]4号)是教育部的文件,建议咨询教育部。

 

    姓名: 郭朔 [置顶]

提问时间: 2013-03-20 22:08:42

提问类型:[ 反映问题 ]

问题: 这个地方我去过在火炬中心那请问有这个部门嘛,有没有一个副主任叫郎秋生的。网上也不少此人信息。

答复: 无此人,详情请咨询火炬中心010-88656123

 

    姓名: 高女士 [置顶]

提问时间: 2013-03-15 10:21:04

提问类型:[ 政策咨询 ]

问题: 我们是沈阳煤气热力研究院转制前退休人员,去年11月份向贵部询问“津贴补贴”补发问题:答复“你单位申报经费缺口的材料报送我部后,我们立即进行了审核汇总,并已将相关经费申报材料报出”。可至今四个多月了,补贴仍然未给我们兑现,问题卡在何处?补贴何时才能发到个人手中呢?请在百忙之中给予答复。我们这些耄耋老人天天期盼这笔钱的落实,以缓解我们的生活、看病等压力!谢谢!

答复: 高女士: 您好! 你单位申报经费缺口的材料报送我部后,我们立即进行了审核汇总,并已于2013年1月初将经费申报材料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根据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程序,相关经费需待2013年部门预算下达后向你单位拨付。

 

    姓名: david yang [置顶]

提问时间: 2013-03-05 12:44:57

提问类型:[ 业务咨询 ]

问题: 您好我得知凡以科研、技术交流、研讨为内容的展览会,由科学技术部负责审批. 请问这个中国国际空管发展论坛是否有在科学部申请批准?

答复: 经查中国国际空管发展论坛没有在科技部申请批准信息。 根据2001年科技部、外交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国际科学技术会议与展览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外字[2001]311号)的规定,科学技术部负责审批在华举办的国际科技会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管理办法》(中办发[2006]10号)的规定,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上的一般性国际会议,以及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上的自然科学技术领域的专业或学术性国际会议需上报国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审批本地区本部门举办的或与国际组织及外国有关团体、机构共同举办或承办的除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审批以外的国际会议。您所提供的信息不够详细,如有问题请电话联系。 联系人:任明哲,江舒桦 联系电话:010-58881321

 

    姓名: 吴银兰 [置顶]

提问时间: 2013-02-28 17:16:02

提问类型:[ 业务咨询 ]

问题: 您好!我司承担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2012年收到外方投入经费,外方投入经费不属于“不征税收入”,我司收到的这笔款项应如何入账。烦请回复。谢谢~~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

国际新闻

更多>>

民生新闻

更多>>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机构介绍 | 报社动态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查询系统
Copyright©2021 www.12423.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兰州新闻网 企业信息
信息来自网络,如有疑问请联系管理员处理!邮箱:5017344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