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电 据兰州晚报报道:“家里发现43张老地契,请问有什么价值?”1月14日,市民原国良先生打电话询问记者,他母亲遗留下来一些老地契,想了解一下这些东西有没有保存价值。
当天中午记者在原先生家中看到,他家所找到的老地契有厚厚一沓,其中有清代和民国时期的地契、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的房产证。81岁的原老先生是兰州市一位退休干部,1997年他老母亲去世前将一堆旧麻纸交给了他,他粗略的看了一下,好像是以前的老地契,他就保存了下来。这几年他闲下来时想起了这些地契,于是就拿出来仔细研究,他慢慢整理出来发现这些东西大部分是地契,还有房产证和村规民约,共有43份,全是他老家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张武村的。其中大部分地契是清代的,最早的地契是光绪元年(1875年)的,最晚是民国时期的,还有1953年中国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房产证。
原国良先生介绍说,他的老家在武陟县的一个叫原圪垯的自然村,这些东西全是他太爷辈的人购置的田地和房屋契约,还有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确权时所核发《土地房产权所有证》,当时的河南省还叫做平原省,产权证上盖有县长人印章。尤其与众不同的是:其中有两份村规民约,由当地有名望的老人牵头,大家对防盗、保护耕地、互助、助老扶幼等村中事宜进行协商,从而约定的规定。由于这些都是老东西,原老先生就一直保存了下来,他想知道这些东西有没有价值?
兰州市博物馆文博馆员李钱铁雁说,这类旧文书在研究当地历史、民俗等方面具有文物价值,但是离开当地这方面的价值就会减弱,不过作为历史遗留下来的东西,还是有很大的保存价值,值得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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