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乡规划局近期积极学习借鉴发达城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兰州市城乡规划局临时建设规划许可暂行规定》。
《规定》严格禁止临时建筑用于商业经营,重点保障临时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对相关临时建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批速度。同时,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将临时建设审批权限集中到兰州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对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项目土地使用证范围内的临时施工用房、临时办公用房等施工配套设施用房,实行简易审批程序,即收即办,在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当日内出具建设工程临时建设规划许可意见函,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办结,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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