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方面积极探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开展了人民防空、地下轨道交通、地下管廊、地下停车场等一系列民生工程建设;另一方面,积极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制定出台了《兰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即将于2018年9月20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该《办法》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和实际要求,专门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明确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健全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用地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和使用管理,对于促进地下空间的系统、有序、合理开发利用,推动城市空间资源的拓展和提升城市功能具有重大意义。《办法》着力解决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责不清、权属不明、连通不畅等问题,主要有如下亮点:一是规定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本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并建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协调机构和信息系统,协调解决开发利用中的重大问题。二是从源头上明确政府各部门管理权限,多部门各司其职,共同聚力保障地下空间有序开发,实现各专业系统的信息共享。三是遵循竖向分层、横向连通、立体综合、安全环保的原则,在城市总体规划引领下统筹做好其他涉及地下空间安排的各类专项规划的衔接。四是根据“是否独立开发建设”的标准,将地下空间分为单建地下空间和结建地下空间,结合工作实际,从用地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限期有偿使用等方面作出了区别规定,使《办法》更具操作性。五是在保障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工程规划和质量的同时,强调了互连互通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和文物遗址保护,保障生态环境和地下设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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