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获悉,该中心以“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精简了15项为民服务事项,其中涉及工伤、生育、城乡居民、职工保险、异地就医5大类共15项内容。
6项工伤类
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病历审核由市级审核下沉至县区对定点医疗机构工伤住院病历100%审核;
工伤职工辅助器具安装(配置)的审批及结算取消同意安装辅助器具的批复文件(更换辅助具患者);
工伤职工转外就医的审批、费用审核及结算取消异地医院等级证明;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确认及待遇审核取消关系证明、无经济收入来源证明、有无参加居住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农民失地养老保险)证明,合并开具至一张证明即可;
老工伤就医审批表取消单位介绍信,携带本人身份证即可办理;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资格年度认证取消集中、现场方式,全面采用网络认证。
3项生育类
女职工在定点医院实施生育手术取消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生育保健服务证》发证日期超过一年人员);
女职工异地生育取消单位介绍信和医院等级证明材料;男职工护理假津贴取消结婚证、单位介绍信、住院发票;
未就业配偶医疗费取消结婚证、单位介绍信、配偶未就业证明,取消医院等级证明。
2项居民类
转外就医住院费用审批结算取消就诊医院等级证明;
医保卡启用盖章审核取消社保卡审核环节,直接前往兰州银行办理。
3项职工类
出差探亲人员住院费用结算取消就诊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职工长期门诊费用结算取消长期门诊结算50元门槛费,长期门诊月度支付改为年度支付;
医保卡启用盖章审核取消社保卡审核环节,直接前往兰州银行办理。
1项异地类
兰州市异地安置人员手工结算取消就诊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下一步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将在继续简化为民办事业务事项的基础上,大力加强信息建设,推进业务数据对接整合,逐步推进微信公众号信息共享、手机APP应用程序申报和自助服务功能建设,确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的目标,确保“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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