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家熟知的“QS”标志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被“SC”(食品生产许可)编码所代替。市食药监局提醒人们购买食品时还需认清“SC”编码。
市场已少见“QS”标志
蓝色“QS”标志一直被认为是质量安全的象征,底部的“生产许可”字样,消费者也很熟悉。2015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及配套章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明确,新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应标注“SC”加上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SC”编码,并于2018年10月1日前完成更换工作。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取而代之的是有“SC”编码。
昨日,记者走访市区多家超市发现,绝大部分食品的外包装上已看不到“QS”标志。销售人员表示,从去年开始,很多企业就已更换使用“SC”,只是消费者没有在意。在东方红广场附近一家超市,记者随机挑选了饮料、膨化食品、肉制品、乳制品四大门类的10种商品。发现所选食品全部使用新版“SC”编码。相比于之前醒目的“QS”表示,“SC”编码低调的多,正如售货员所言,如果不仔细看消费者很难注意到。不少产品都将其印制在包装背面的厂名厂址或者配料表后面,格式基本上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数字”。
我市生产企业已基本完成换标
那么我市的食品生产企业是否完成换标工作呢?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15年10月1日起,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作为配套法规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也于同日正式实施。由于新旧证书形式、内容、理念不同,所以食品生产许可证也由“QS+12位阿拉伯数字”改为“SC+14位阿拉伯数字”,并取消蓝色图标。“就目前我市的生产企业而言,已基本完成标志的更换,开始使用“SC”编码。”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改“一品一证”为“一企一证”。即同一个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取得一个许可证即可,分类许可。同时,列出调味品、肉制品、饮料等30余个大类,如果从白酒到饮料跨类生产,需向食药监部门申请新增类别,在生产许可证副本上注明。
10月1日以后生产食品全部为“SC”编码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我市的生产企业已基本完成标志的更换,但不代表市内在售的商品不存在“QS”标志。从最近的节日市场检查中发现,有的商品外包装上依旧印有“QS”的标志。“10月1日以后的商品必须全部使用“SC”编码。市民如果看到“SC”打头的编号产品可放心购买,如果外包装上既没“QS”标志也没有“SC”编码,可拨打12331投诉。”该负责人说。
那么“SC”编码后的一串数字又代表什么呢?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SC”是“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后跟14个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号、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其中,最前面3位的第1位,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识别码,数字‘1’代表食品、数字‘2’代表食品添加剂,第2、3位数字代表具体类别。如“01”代表粮食加工品,“02”代表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3”代表调味品……“27”代表保健食品,“28”代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9”代表婴幼儿配方食品,“30”代表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为“01”代表食品添加剂,“02”代表食品用香精,“03”代表复配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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