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明确指出,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各地各部门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同时,在全省实行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
《若干措施》明确,我省将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各地各部门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按照国家扩大开放的部署,我省取消或放宽交通运输、商贸物流、专业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取消或放宽种业等农业领域,煤炭、非金属矿等采矿业领域,汽车、船舶、飞机等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按照《若干措施》的规定,我省将认真做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内投资总额10亿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工作,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
该《若干措施》提出,我省还将积极引导外资投向节能环保、循环农业、中医中药、文化旅游、通道物流、先进制造业等十大生态产业。鼓励外资并购投资。根据市场化原则,建立并购信息库,引导省内企业主动参与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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