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多年来,我市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不断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全市人民生活饮用水安全提供了保障。
近年来,我市加大供水设施改造力度,2015年至2018年共改造城市供水老化管网14.97公里,新建供水管网10.37公里,严格控制管网漏损率,保障了城市自来水安全稳定供应。同时,我市还在岸门桥水源地上游建成湟水河兰州铝厂取水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和新城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对水源地上游来水实施24小时自动实时监控;每月对岸门桥水源地62项指标开展监测,每年开展1次109项全分析监测。
此外,我市还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建成岸门桥水源地(地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一期工程项目,共搬迁水源地周边木材经营户25户,拆除住宅6户、非宅15户、企业12家,流转土地446.9亩,拆除房屋面积9500平方米,目前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无工业企业、无排污口,二级保护区内无工业企业排污口,建成并调试村民污水处理站3座,更新设置一级水源保护区围栏3900米,设立警示牌19块、水源保护小标志1600余块。今年9月初,我市取得了省环保厅对该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二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在新水源地项目建设方面,截至目前,我市新水源地项目建设的输水管线、净水厂、净水厂输水管网工程主体已基本完工,项目整体工程已完成90.5%,累计完成投资48.81亿元,占总投资的8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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