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恶案件,马某、许某等7名被告人分别因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罪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马某与李某(另案处理)为替人讨债,谋取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许某、张某、王某等人在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固区等地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毁坏他人财物,滋扰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形成了以马某为纠集者,以许某、张某、王某等人为参与者的恶势力团伙,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某、许某、张某、王某、王某升五人共同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辱骂、恐吓他人,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共同为索取债务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皮某、徐某为索取债务,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两被告人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经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阶段,就该案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充分听取了双方意见,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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