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下发《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
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
《通知》指出,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工作。省市场监管局要持续组织开展民营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及时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诚信政府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把建设诚信政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执行到位的要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的要追究责任,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全面放宽22个领域外商投资市场准入领域限制
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全面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22个领域外商投资市场准入领域限制,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扩大吸引外资,努力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支持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认真执行《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简化备案程序,除涉密信息外,所有备案工作全部实行网上审查、网上答复、按时办结,大幅提高项目备案效率。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征管办法等政策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从鼓励类外资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项目和领域的规定。
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
推动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进驻政务大厅统一办理,不断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优化调整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设置,推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服务”的运行模式。持续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切实维护企业投资自主决策相应权责,大幅压缩投资项目落地时间。
依法整治“红顶中介”
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要牵头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整治“红顶中介”,不断强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坚持委托人付费和自愿原则,坚决纠正行政审批部门将应承担的费用违规转嫁给企业,坚决纠正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到指定中介机构接受服务并强制收费的行为,坚决纠正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中介机构和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
坚决纠正“一刀切”式执法
省生态环境厅要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及时纠正一些地方以环保检查为由“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做法,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追责。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依法精简行政处罚事项,指导各地各部门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等现象,落实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省财政厅要督促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按规定纳入同级预算,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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