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玉向大会作工作报告。2018年,省检察院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7073人,审查起诉33527人,批捕12157人,起诉26923人。
2018年
推进四大专项行动:发放司法救助金409.1万元
开展加强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妨害扶贫项目实施、诈骗贫困群众钱财等犯罪,批捕3192人,起诉4743人。为182名贫困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409.1万元。
开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侵犯产权、商业贿赂、金融诈骗等破坏营商环境犯罪,批捕4831人,起诉6920人。
开展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专项行动。依法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86人,起诉36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9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3件,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50件。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中央、省委确定的12类打击重点,组建专门办案组,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1108人、审查起诉1428人,批准逮捕764人、提起公诉670人。
维护司法公正: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7073人
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7073人,审查起诉33527人,批捕12157人,起诉26923人。决定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37人,起诉333人,对栾克军、张智全、雷志强等13名原厅级干部提起公诉,对两名涉嫌徇私枉法犯罪的司法人员立案侦查。开展“防错防漏、不枉不纵”主题年活动,依法不批捕4900人、不起诉3992人。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和释放573人,清理纠正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刑罚罪犯167人,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94人,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216人。
提升司法公信:确立独任检察官1764个
全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确立独任检察官1764个、组建检察官办案组505个,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独立办案、承担责任。
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行检察官员额省级统筹、动态管理,90人遴选入额,125人退出员额;充实检察辅助人员队伍,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220人;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定岗到位,基层检察院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增加16%。
提前介入侦查409件,退回补充侦查8418件次,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捕4人、不诉5人。对6916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263个案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
2019年
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
2019年,省检察院将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执行中央、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进一步肃清周永康、王三运流毒和影响,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
切实抓好四件大事
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惩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产权司法保护、服务绿色发展、扫黑除恶斗争四件大事,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坚决惩治职务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树立并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精准监督,双赢多赢共赢,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等司法理念,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认真履行追诉、诉讼监督、司法审查三项职能,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切实增强监督刚性,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加快“智慧检务”建设
全面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捕诉一体、刑事案件速裁、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加快“智慧检务”建设,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检察质效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落实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弘扬检察职业精神,规范检察官职业行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锲而不舍转作风、抓落实,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