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的改革要求,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匹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刻不容缓。按照改革进程,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国务院第一次较为系统的提出了从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角度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文件,也是科学、合理、规范划分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综合性、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指导意见》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政府职能定位不清,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交叉重叠,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规范,缺乏法律依据,法治化、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指导意见》,参照我省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兰州市财政在多次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兰州实际,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科学合理划分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从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责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促进市与区县两级政府更好履职尽责角度,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市与区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划分改革方案》。”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主要内容、职责分工、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配套措施等方面阐述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主要方向和各领域的划分原则,列出了分领域改革的时间表,理顺了部门职责划分,落实了部门主体责任为各领域财政事权的科学、清晰、高效配置和有效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据介绍,《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划分改革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实施方案》的整体框架下,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保障标准全面落实、坚持差别化分担、坚持积极稳妥推进、坚持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原则,将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的8个方面18项,确定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通过明确事权范围、制定保障标准、规范分担方式、调整转移支付制度等内容。辅以明确管理职责、加强预算管理、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强化监督和绩效管理等配套措施。力求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机制。《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划分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019年,兰州市财政将继续按照中央和省改革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遵循宪法和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在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框架下,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科学合理划分其他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和明确清晰的分工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促进市与区县两级政府更好地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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