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药监局通报869批次食品抽检情况。通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食糖、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共869批次,抽检合格样品863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具体为:食糖共抽检3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共抽检494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共抽检44批次,不合格4批次;餐饮食品共抽检328批次,全部合格。
不合格食品是:
1、临夏市永忠综合便民超市销售的标称甘肃临夏玉祥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祥多晶体冰糖。
2、甘肃物美新百超市有限公司七里河店销售的武昌鱼。
3、甘肃东方百佳商贸有限公司宁县新宁路店销售的标称甘肃兴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润喉鲜桃脯。
4、武威市凉州区宏达商店销售的标称甘肃果益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凤凰话梅(生产日期:2017-06-16)。
5、张掖市甘州区新乐超市青松嘉苑店销售的标称甘肃果益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凤凰话梅(生产日期:2017-06-09)。
6、张掖市甘州区新乐超市青松嘉苑店销售的标称甘肃新一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杏。
对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临夏、庆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张掖、武威、庆阳、临夏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