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有媒体称中纪委曾向中央“通报”去年11月中旬以来,中国45个大中城市出现抛售豪宅、别墅的一股风潮,12月以来抛售规模扩大,且部分业主为国家公职人员和国企高层。事实是否如此?
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媒体和网上都在传说中纪委曾经向中央汇报了去年11月中旬以来有抛售豪宅别墅的风潮,就这一问题记者专门致电中央纪委有关部门进行了求证,中央纪委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回应是,这个报道是不实的。
首先根本没有过中纪委向中央通报房产有关问题的通报。其次负责人表示,这个消息有很多的措词,包括消息源都是不可靠的:如消息使用了中纪委向中央通报这样的词语,在现有体制下,中纪委作为中央的办事机构,它向中央领导高层是不能用通报这样的形式的,只能是汇报或者是报告。而且在整个文章中频繁使用了据接近中纪委的人士透露,这个消息来源不清。
另外接近中纪委人士这种提法在正规的新闻报道中也是不允许使用的,因为它没有明确的主称。而且接近到什么程度,是中纪委内部工作人员还是中纪委亲属,因此从这种种迹象来看,报道的消息源确实值得怀疑。
同时,中纪委工作人员也解释说,文中所提到的中纪委掌握中国45个大中城市出现抛售豪宅别墅的现象,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中纪委仅仅掌握官员自行申报的房产状况,2010年7月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颁布实施,其中对县处级副职以上级别的干部和大型国企领导班子成员,需要报告本人的婚姻变化、配偶、子女以及境外从业等事项,包括家庭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并且规定每年的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的事项,而对于他们在市场上房产交易,因为这是一种市场行为,中纪委无权也不可能掌握的。(记者肖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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