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和市医保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快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通知指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将优先制卡,确保如期完成社会保障卡发行任务,实现“人手一卡”的目标。
通知指出,省人社厅和省医保局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在9月底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发卡100%全覆盖,年底前城乡居民发卡覆盖率达到90%以上。按照省人社厅与省医保局商定要求,市人社部门负责采集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城乡居民制卡信息,医保部门负责采集16周岁以下城乡居民制卡信息,其中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制卡可以不采集照片。
通知明确,区县人社部门领回社会保障卡后及时发放,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卡交医保部门进行发放。参保人员领取社会保障卡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功能不需激活可直接使用;金融功能需携带社保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合作银行网点激活。参保人员在省内转移社会保险时无需换卡,所持社会保障卡在迁入地仍可继续使用。
通知指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制卡数据采集必须在7月底完成,其他城乡居民制卡数据采集要在10月底前完成。各区县人社部门要同医保部门紧密协作配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要逐一筛查,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社会保障卡的信息采集,制卡及发放要做到全程跟踪。省人社厅信息办将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优先制卡,确保如期完成社会保障卡发行任务,实现“人手一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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