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辖区药店经营行为,保障群众购药用药安全,该局开展了辖区药店专项检查。
据介绍,此次主要检查药店是否证照齐全;经营场所广告是否存在违法宣传;经营人员销售活动是否存在欺诈,要求药店做好日常经营台账,保障溯源寻踪。药品必须分类摆放,布局合理;不做超范围宣传,必须有序醒目张贴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公开承诺书、服务公约、投诉举报电话、禁言警示语;药品、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储存行为要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处方药的销售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和执业药师在岗销售处方药等制度;店内张贴文明城市宣传标语标识,实现“人人知晓”,确保药店从业人员了解文明城市创建的相关知识,提高文明创建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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