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的通知》,明确从即日起到4月底,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加大反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讲,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
《通知》明确,要立即开展招聘信息清理行动。从即日起到4月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人社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开展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对各类市场主体及其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开展一次集中清理行动,确保其中不含性别歧视内容;要采取适当方式将《通知》要求告知辖区内的人力资源机构、部门所属各类机构及企事业单位,提醒服务机构及用工单位规范发布招聘及用工信息,防止出现含有就业性别歧视内容。同时,要加强对各部门举办的各类招聘会的管理,严格实施招聘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不含有就业性别歧视内容。
4月底前建立省、市、县三级解决就业性别歧视“部门联合约谈”工作机制,按照“首诉责任制”的原则,由首次受理投诉举报的单位联合涉诉的相关部门实施联合约谈,纠正性别歧视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对拒不接受约谈或约谈后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通知》还指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招用工行为的监察执法,引导合法合理招聘,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机制,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面向妇女的就业服务,以女大学生为重点,提供个性化职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教育部门要重点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规范管理课后服务机构,为支持妇女就业创造有力条件;卫生健康部门要着力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缓解家庭育儿负担,帮助妇女平衡工作与家庭;司法部门要提供司法救济和法律援助,积极为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妇女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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