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54年,截至1968 年,共培养研究生68 名。1978年,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得以恢复。1981年实施学位制度以后,经国务院批准,兰州大学成为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从此,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步入了健康发展的新时期。2000年6月,教育部批准兰州大学试办研究生院,2004年5月,教育部批准兰州大学正式建立研究生院。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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