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专业设置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教学科研力量雄厚,教学手段现代化。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有创新精神,经济学理论扎实,数学基础好,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外语水平较高,实践能力较强,在某一领域内有专长和实际技能的专门人才。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生适宜从事财政、金融、外贸、教学、科研等工作。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专业设置设有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统计学等3个本科专业和经济学学校基础学科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政治经济学、经济史、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金融学6个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区域经济学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区域经济学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为实现培养目标,本着厚基础、宽口径、加强综合素质培养的办学思想,本院实行按类培养,新生入学后,前两年学习经济学类的专业基础课和公共课,后两年根据学生志愿分专业,学习专业课。
各专业统一开设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统计学、数据库及应用系统、信息检索与利用、经济法学等课程,注重对学生外语水平、计算机技能、经济应用文写作及其它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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