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州新闻网官方网站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国际新闻 民生新闻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军事新闻 体育新闻
部委信息 政坛人物
时事观察 政策解读
法治生活 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 食品安全 生态环保
健康卫生 房产商情 财经在线
娱乐资讯 旅游天下 科技之窗
文化名人 文化产业
中华情缘 书画收藏
报料投稿 查询系统
您所在的位置:兰州新闻网 > 时政新闻 >

省纪委建立市州纪委书记、省直派驻机构纪检组长有关重要事项报告

时间: 2014-08-01 23:14 作者:865480013 来源:未知 点击:

    7月31日,据甘肃廉政网通报,省纪委近日建立市州纪委书记、省直派驻机构纪检组长有关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规定要求,市州纪委书记、省直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离开本省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须在3天前向省纪委组织部书面报告,外出时间超过一周的,要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书面报告须写明外出事由、时间、地点以及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未经批准,不得外出。本人发生婚姻变化,配偶、子女出国(境)等涉及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和本人直系亲属婚丧嫁娶等事宜,要及时向省纪委组织部书面报告情况。对在工作中发现或收到所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和反映,须根据问题类型,及时向省纪委有关纪检监察室或党风政风监督室书面报告。同时要求,对重要事项不报告或没有及时报告的,将予以约谈或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865480013)

国际新闻

更多>>

民生新闻

更多>>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机构介绍 | 报社动态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查询系统
Copyright©2021 www.12423.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兰州新闻网 企业信息
信息来自网络,如有疑问请联系管理员处理!邮箱:5017344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