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就我省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工作进行明确部署。其中明确提出,省直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带头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市、县、乡党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要加快建立并公布本级权力清单。
我省省直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带头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梳理职权目录,厘清权力边界,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市、县、乡党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要加快建立并公布本级权力清单,完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民主协商和咨询制度,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做到议事规则、决策过程、行权程序和办事结果公开。执法监管部门要针对权责交叉、多头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着力理顺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做到公正执法、规范执法、阳光执法。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完善企业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规范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高等院校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和落实考试招生制度,规范科研经费和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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