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4年11月24日至2015年2月10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总工会等8部门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努力确保春节前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也要及时依法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案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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