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意见》。我省将以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为工作重点,优先推进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其他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进。到2018年,省内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所有农村民居均达到当地基本设防要求;到2020年,全省90%以上的农村民居达到当地基本设防要求。同时,我省还将在严格用地审批的前提下,制定必要的倾斜政策,鼓励农民建设抗震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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