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乡镇机关因机构设置限制,人员晋升空间小,导致工资待遇低等问题,我市制定了《兰州市乡镇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设置方案》,该方案日前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审核批复,同意给我市6个县区和新区共61个乡镇机关核定262
名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其中:七里河区27名、西固区25名、红古区16名、永登区66名、榆中县87名、皋兰县27名、兰州新区14名。
按照《批复》要求,以上乡镇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优先用于消化超职数配备的科级干部,剩余职数用于解决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职级待遇。县区直机关不得变相占用乡镇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新任乡镇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必须符合《甘肃省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试用)》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并在核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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