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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名甘肃籍烈士和病故军人长眠新疆”追踪 天水籍烈士的亲人全

时间: 2018-08-06 09:31 作者:634233293 来源:未知 点击:

    月20日,本报刊发“23位甘肃籍烈士和病故军人长眠新疆一文,之后本报又与《天水日报》联动帮天水籍5位烈士寻亲。8月3日中午,《天水日报》记者余碧波打来电话,天水籍的5位烈士家属全部找到了。

    9天时间5位烈属全部找到

    7月26日,《天水日报》刊发《烈士忠骨埋他乡,天水亲人你在哪?》一文后,当日22时许,王应科烈士的亲人联系到余碧波。此后,王迎太烈士、赵付怀烈士、高朴锁烈士的亲属相继找到。

    余碧波说,她将《兰州晚报》寻亲联动的信息向报社汇报后,领导安排她和本报记者联系,全力寻找天水籍的5位烈士的亲人,“不能让英烈沉寂在他乡。作为烈士的家乡媒体,我们有责任为烈士找到亲人……”

    “自接受帮烈士寻亲任务后,我就有了种使命感和责任感,而且也让我感受到这个活动的意义非凡。我想尽快帮他们‘回家’,想尽可能的联系上他们的亲人,这也是对先烈们的一个告慰。”余碧波24小时电话都带在身边,生怕漏掉一个寻亲电话。

    陈成成烈士的亲人找到了

    “你好,我是陈成成烈士的侄儿,在网上看到你们寻找烈士亲人的消息……”8月3日上午,余碧波接到来自新疆乌鲁木齐的电话,打电话的人是陈成成烈士的侄儿陈定忠。

    “这么多年,我们只知道他在新疆当兵时去世了,但具体安葬在什么地方却不知道,村上的两个人给我打电话说报纸上在寻找烈士的亲人,真得感激你们,让我知道了弟弟的安葬地。记忆中,弟弟话不多,人很老实,没当兵时给生产队放羊时也是尽心尽力。弟弟如果活着的话,今年刚满60岁”。陈成成烈士的二哥陈丑丑说。

    1976年3月,18岁的陈成成参军入伍。

    “记得弟弟走得那天,胸前还戴了朵大红花,当时我们大队还给他举行了欢送仪式,我把他送到了乡上,乡上专门给新入伍的战士举办了欢送会,那场面很热闹。”陈丑丑回忆说,没想到,一个月后,就传来了弟弟牺牲的噩耗。

    “当时,弟弟所在部队派人来说弟弟是在新疆修建铁路时,隧道塌方而牺牲的。在弟弟牺牲的第二年,痛失儿子的母亲也去世了。”陈丑丑说,40多年了,他们家人都有去新疆祭拜弟弟的想法,但却不知道具体地方,再加上生活困难只能作罢。现在知道了等有机会了,我们就去祭拜他,了却这么多年的心愿。

    至此,在《天水日报》的大力协助下,安葬在新疆和静县烈士陵园内的5位天水籍烈士的亲人全部找到了。截至目前,甘肃籍23位烈士,我们已经找到了15位,还有8位甘肃籍烈士和病故军人未找到亲人,如果您认识名单中的他们,或知道他们亲人的线索,与我们联系。

    本报与《定西日报》联动寻找3位定西籍烈士的亲人

    兰州晚报讯(记者牛小亚)7月20日,本报刊发“23位甘肃籍烈士和病故军人长眠新疆”的文章。连日来,在社会各界和爱心人士的帮助下,截至8月3日,已经有15位烈士和病故军人的家人和本报取得了联系。遗憾的是,在未找到8位甘肃籍烈士和病故军人中,定西籍的3位烈士家人目前没有任何信息。为此,本报和《定西日报》取得联系,携手为定西籍的3位烈士寻找家人。

    昨日,《定西日报》刊登石建强采写的文章《烈士眠疆数十载媒体联动找亲属让我们一起帮烈士早日“回家”》。石建强说,时间再久,也不忘记他们,不让英魂飘零,不让记忆破碎,媒体人责无旁贷。

    8位未找到亲人的烈士和病故军人名单

    包金喜:男,汉,甘肃省岷县申都乡人,1945年出生,1969年10月5日牺牲。马生祥:男,汉,甘肃岷县东风公社人,1944年1月出生,1977年1月13日牺牲。张跃良:男,汉,甘肃省临洮县城关人民公社人,1971年9月10日牺牲。胡世雄:男,汉,甘肃省民乐县人,1936年2月2日出生,1989年7月10日牺牲。万宗春:男,汉,甘肃省高台县六兴公社六二大队人,1956年出生,1976年1月入伍,1976年12月3日牺牲。顾宏新:男,汉,甘肃省山丹县清泉公社祁店人,1956年10月出生,1976年3月入伍,1978年9月25日牺牲。李国民:男,汉,甘肃永登县民乐公社柏相大队人,1933年5月出生,1949年9月入伍,1976年10月6日病故。王峰:男,汉,甘肃省张掖市人,1968年3月3日出生,1984年6月2日牺牲(开都河抢救落水青年英勇献身),此后被授予烈士称号。

    ■相关新闻

    烈士墓不可随便迁移烈属的差旅费可报销

    从7月20日本报刊发帮烈士和病故军人寻亲的文章后,已有15位烈士和病故军人亲属与本报取得了联系,他们中的大多数计划近期前往新疆和静县烈士陵园祭拜亲人。在采访中也了解到,部分烈士和病故军人的家属想把烈士的遗骨迁回老家。为此,本报记者分别联系了省民政厅和新疆和静县民政局。

    联系到新疆和静县民政局双拥办工作人员陈锦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烈士墓一般是不能迁移的。病故的军人可以申请迁移,先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开证明,说明原因,并在证明上注明来人身份……总之,需要经过相当复杂的审批手续,所以一般来说,不建议家属迁坟”。陈锦华说。

    陈锦华表示,根据国家民政部2010年3月颁发的《民政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祭扫接待工作的通知》,和静县民政局会按规定承担烈属们在新疆的住宿及出行费用。“目前,我们可以接待政策规定的三个以内的烈士直系亲属祭扫,只要烈属持烈属证和当地民政部门的介绍信,我们将热情欢迎和接待烈属祭扫,请你把我们办公室的电话和我的手机号码告诉烈属,请他们和我联系。”陈锦华说。

    8月2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省民政厅优抚处。该处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祭扫接待工作的通知》民电〔2010〕30号规定,可报销烈属的差旅费。

    ■延伸阅读

    《民政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祭扫接待工作的通知》民电〔2010〕30号规定,组织祭扫接待烈属范围为:我国境内有确切安葬地的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人数限3人以内。烈士亲属祭扫烈士墓,分有组织祭扫和自行前往祭扫两种形式。组织祭扫的,由烈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原则上每三年一次,每位烈士前往祭扫的亲属及陪护人员限三人以内。烈士亲属因故不能参加有组织前往的或当地民政部门因工作因素不能组织的,经烈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介绍信,也可以自行前往祭扫。

(责任编辑:634233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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