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对嫌疑人涂某东体内提取的血样进行乙醇含量鉴定,结果为285.1mg/100ml。对此结果,涂某东懊悔不已。原来,5月5日,景泰县逢阴雨天,闲着没事的涂某东和朋友喝完酒后驾车回家,结果途中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酿成事故。此时距其新考取驾照的时间仅十余天,但涂某东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了解,涂某东系景泰县条山镇居民,以前有驾驶证,后来十几年没参加审验被注销,4月24日,他拿到了新考取的C1型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内。5月5日,景泰县持续降雨,没事干的涂某东就和朋友相约,两人喝了一斤白酒。之后,涂某东就开车回家。当晚8时20分许,当车行至条山农场泰玉路附近时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后又碰在前方路侧一树干上,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和涂某东不同程度受伤。就在交警赶到事故现场时,涂某东依然是一副站立不稳、醉意熏熏的样子。在医院提取血样期间,涂某东在酒精作用下竟然极不配合民警正常调查取证工作。无奈之下,民警只得采取强制措施提取血样,并将其带回大队进行约束醒酒。
“当时喝完酒后我就开车回家了,途中具体怎么发生的交通事故我也是记不清了。”事后涂某东非常懊悔地说。目前,涂某东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景泰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王万盈通讯员包国龙
(责任编辑:634233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