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5日,谭某受聘到兰州利达玻璃钢厂上班。9月25日早上,该厂关照谭某卸货。卸车进程中,车上装的固化剂产生凶猛爆炸,致使谭某身材受到严峻危险。事发后,兰州利达玻璃钢厂包袱医药费并另行给付谭某现金1200元。昔时10月17日,谭某委托甘肃政法学院司法判断中心做了伤残品级和后续治疗费判断,判断功效为谭某伤残品级七级,后续治疗费约2.5万元。
西固区法院一审以为,谭某受雇于兰州利达玻璃钢厂,在谭某卸货时,厂方未奉告该车装有易燃易爆物品,谭某在卸车进程中货品产生爆炸,致使其身材受到庞大危险,应包袱抵偿责任。据此,法院讯断兰州利达玻璃钢厂抵偿谭某残疾抵偿金、后续治疗费等16.7万元。(记者 李辉)
原文问题:固化剂爆炸致伤卸货员玻璃钢厂被判赔16.7万
甘肃消息网兰州5月26日电 据兰州晨报报道:卸货时,员工谭某突遇固化剂爆炸并受伤。伤者谭某将地址单元兰州利达玻璃钢厂告上法庭,索要种种抵偿16.9万元。5月20日,记者从兰州中院获悉,西固区法院对该案一审作出宣判后,兰州利达玻璃钢厂暗示不平并已提起上诉,今朝该案正在二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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