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II级、III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市应急指挥部在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向市政府和省安委会报告,最迟不超过1小时。”11月18日,市政府印发《兰州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并于即日起开始实施。
《预案》明确,应急预案根据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需要的运输能力分为四级预警:特别严重(I)级预警、严重(Ⅱ)级预警、较重(III)级预警、一般(IV)级预警,依次用红、橙、黄、蓝表示。
当有灾情发生,应急预案一旦启动,按照本预案交通预警级别的划分,市县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由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部门监测到的可能引起公路交通事件的预警信息,按照规定的级别和权限及时报告。
市县区应急指挥部在接到预警信息并经核实确认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需立即向上级交通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对于II级、III级突发事件,市应急指挥部在处置的同时,及时向市政府和省安委会报告,最迟不超过1小时。
同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特点,选择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处置办法实施。
此外,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特点,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专业救助力量不能满足救助需求时,由属地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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