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坚决抓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四风”整治工作,日前,省纪委下发《关于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就“两节”期间巩固作风建设成果、防止“四风”反弹等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确保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落到实处。要充分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同级党委(党组)按照构建“3783”责任体系的要求,把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存在的问题,及时对元旦春节期间的整治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层层把压力传导下去,层层把责任承担起来;督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相关规定,以上带下,发挥表率引领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治“四风”工作。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执纪力度,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要聚焦“四风”不发散,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所列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尤其对中央三令五申禁止的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等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要组织专门力量,通过专项检查、异地互查、点穴式暗访等方式,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要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曝光力度,努力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要认真坚持元旦、春节期间查处问题周报制度,按要求及时、准确报告查处、通报问题的情况。要畅通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不断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慎言、慎行、慎微,自觉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通知还公布了“两节”期间违反作风纪律等问题举报电话(0931-12388)和举报网站(gan-su.12388.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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