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市纪委下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的通知,再次重申“11个严禁”、“1个严格控制”,同时,在节日期间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积极受理群众反映。市纪委公布的举报投诉电话为:8452539。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规定,强化制度执行力,切实管住“三公”经费,坚决杜绝奢侈浪费行为和各类违纪违规问题。为强化作风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市上再次重申“11个严禁”、“1个严格控制”(慰问老干部和困难职工除外),即:严禁突击花钱和违规列支;严禁用公款印制赠送贺年卡;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各类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相互宴请;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收受或变相收受管理对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包括通过网购+快递形式递送的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品卡);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各类私人会所;严禁赌博和搞各类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用公款随意租车、公车私用和公款旅游;严格控制各类评比表彰会、座谈会等活动。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坚决执行。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拓展信访投诉渠道,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积极受理群众反映。同时密切关注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群众反映和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通知指出,我市将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报送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处理情况的通知》和市委常态化《监督办法》,组织专门力量,聚集突出问题,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持续性、不间断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及时报告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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