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2014—2020年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加快兰州市低碳发展和绿色转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积极推广兰州大气污染治理模式,并在兰州新区探索进行碳排放评估。
加快兰州市低碳发展和绿色转型
《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主要目标中,首先要顺利完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其中,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2%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分别比2010年增加20.3万公顷和5153万立方米。
为达成目标,我省将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加强城市低碳发展规划,优化城市组团和功能布局,提高基础设施使用效率。同时,强化城市低碳化建设和管理,建设以节能低碳为特征的煤、气、电、热等能源供应设施、给排水设施、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到2020年,3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进一步控制交通领域排放,加强城市交通低碳管理,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兰州市地铁建设,争取在2017年地铁1号线投入运营。同时,逐步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积极推广天然气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加快兰州市新能源汽车试点建设。2020年,兰州市、天水市等城市公交出行分担比率达到35%以上。
设立低碳产品销售专区和低碳产品超市
按照《实施意见》的部署,我省还将设立低碳产品销售专区和低碳产品超市,建立节能、低碳产品信息发布和查询平台。开展“低碳饮食行动”等低碳生活专项行动,推进餐饮点餐适量化,公务接待简约化,遏制食品浪费。在低碳家庭创建活动中,提倡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节水、节电、节气、垃圾分类等低碳生活方式。倡导低碳出行。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倡导“每周少开一天车”、“低碳出行”等活动,鼓励共乘交通和低碳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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