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咨询台(新馆一层大厅)CALIS管理中心(135)
机读目录检索厅(旧馆一层大厅)总借书处(1-1)
光盘及网络检索室(E101)总还书处(1-1)
工具书阅览室(E102)证卡管理室(1-1)
保安部及消防中心(E103)采访部(111)
贵宾室(E106)期刊收登编目(114)
会议室(E108)总复印室(117)
善本特藏阅览室(E117)目录厅(118)
善本特藏陈列室(E117)总务科(121)
馆长办公室(E118)照相室(126)
音乐视听室(南配楼)会计室(129)
学术报告厅(北配楼)党委办公室(131)
二层分布
人文社科图书借阅区(E2-1)
编目部(201)
北京大学文库(204)
打字室(208)
日加澳欧文献中心(218)
文学图书借阅区(223)
三层
科技图书借阅区(E3-1)
新书阅览室(E3-1内)
学位论文阅览室(E3-1内)
教学参考书阅览室(E3-1内)
保存本阅览室(3-2)
语音室(313)
《大学图书馆学报》编辑部(314)
四层
期刊阅览区(E4-1)
期刊编目(404)
过刊阅览室(含1949年前中文旧报刊和外文过期报纸阅览室)(409)
报纸与文艺期刊阅览室(419)
五层
台湾文献中心(E5-1)
美国研究中心(E5-1)
六层
自动化部
CALIS管理中心(E601)
培训中心(E607)
北京大学图书馆 - 规章制度
入馆注意事项
一、校内读者凭本人的有效校园卡、借书证或阅览证入馆;校外读者凭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工作证或
身份证)于图书馆东门联系入馆。
二、保持图书馆内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挡,接、打电话请到馆外或洗手间。
三、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还将视其情况按北京
市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四、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违者按北京市人民政府1990年8月3日的24号令予以处罚。
五、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违者将视污损及破坏程度予以罚款处理。未经许可,禁止
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六、维护馆内秩序,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禁止隔夜占用书包柜存放各种物品。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七、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衣装整齐,禁止穿挎篮背心、运动短裤或拖鞋入馆。
八、禁止携带任何食品进入阅览区。
九、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十、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保安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借阅制度
一、外借图书
1、读者凭本人校园卡或借书证可借阅图书5-20册,一般图书借阅期限为一个月,可续借二次;期刊合订本借阅期为一周;各借书处或阅览室如有特殊规定,遵照各处、室规定执行。
2、某种图书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读者可直接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请求,如有问题可到各咨询台及借、还书处请求帮助。
3、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又未因其他原因而被停止借书权时,均可自己在网上续借,如有问题可到各咨询台及借、还书处请求帮助。
4、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均按《北京大学图书馆对于读者借阅过期、遗失和损坏书刊的规定》执行。
二、馆内阅览
1、读者凭本人借书证或阅览证可以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
2、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否则按窃取书刊处理。
3、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每位读者每次限取书刊不得超过3册,阅毕应按阅览室规定放回。
4、读者须遵守《北京大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三、馆际互借
1、本馆读者(限教师、研究生)需要向与本馆有馆际互借关系的图书馆借书,可到本馆馆际互借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2、与本馆有馆际互借关系的图书馆借阅本馆图书,可派人凭馆际借书证及本人有效证件到本馆相关借阅处(室)办理借书手续。
3、凭馆际互借证借阅的图书不能按期归还或丢失,由该证所属图书馆负责赔偿。
四、非本馆读者借书
非本馆读者因承担科研项目或其它需要利用本馆藏书的读者,按《北京大学校外读者接待办法》接待。
五、特殊图书的借阅
1、本馆设保存本、北大文库、工具书阅览室、学位论文、教学参考书、新书阅览室、台湾文献中心阅览室,上述阅览室图书仅限室内阅览,不得外借,可部分馆内复印,必须当天归还,如违反规定,每天罚款10元。
2、期刊合订本的库存品种本仅限在期刊阅览室内阅览。
3、本馆工具书不外借,读者可凭借书证或阅览证在室内阅览。
4、古籍珍善本、地方志、1949年前的中文期刊、碑贴拓片等一般只供本校有关专业的教师和研究生在馆内阅览。
北京大学图书馆 - 贴士
开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00-晚10:00
周六上午9:00-12:00
周日上午9:00-晚9:00
联系地址地址:北京 海淀区 北京大学图书馆 100871
北大图书馆分馆(责任编辑:威展小王)